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工作要求,确保学校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及时传达、有效落实,畅通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法治工作高效开展,根据《武汉学院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施方案》,现就报送各单位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法治队伍建设,明确本单位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
2.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需确定1名政治素质过硬、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较强且熟悉本单位业务的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工作联络员,原则上由职能部门综合文秘岗、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或其他文秘人员兼任。
二、法治工作联络员主要职责
1.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下开展工作,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工作。
2.及时传达学校关于依法治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要求,反馈落实情况。
3.积极参加联络员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相关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单位领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开展法治工作调研,及时报送法治工作信息及相关材料。
5.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法治工作。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明确责任。请最晚于12月2日(星期二)16点前将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报至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行政楼211办公室,同版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625@whxy.edu.cn。
附件:各二级单位法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毛一鸣,联系方式:81299699转7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