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武院政〔2026〕3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制定我部门2022-2025年度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2022-2025年度聘期内受聘于学校相应岗位的各类人员,中层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二、考核机构
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部门班子成员为组员的聘期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考核对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订聘期考核实施细则。
2.组织实施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3.公示考核结果,接受并处理申诉。
4.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学校审定。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分类考核,依据岗位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聘期内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一)高度重视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的考核,凡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存在较明显问题或师生反映较大者,一律不得确认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本项由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小组评定)
(二)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协同育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全面考核业务水平、创新意识、开拓精神、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等情况。
(四)全面考核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权重及等次
(一)考核权重:依据工作实绩、工作能力、服务水平等三个项目内容和标准进行评价,得出考评分数,考核权重为工作实绩(50%)、工作能力(30%)、服务水平(20%)。
(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60-8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共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方案(2026年1月26日前)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制订考核实施细则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布。
(二)个人自评(2026年2月25日前)
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如实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聘期考核登记表》应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三)审核、考核(2026年3月6日前)
聘期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被考核人在部门内进行聘期岗位工作述职。
考核由个人自评、群众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单位领导评议四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各项起评分不低于60分。计算方式为:
总分=A15%+B35%+C50%
A.个人自评(15%),被考核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我打分。
B.群众评议(35%),由考核小组组织部门内非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进行打分,取平均分。
C.部门领导评议(50%),由部门领导班子进行打分,取平均分。
(四)确定考核结果、公示(3月12日前)
聘期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经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部门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总结、《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及其支撑材料等一并报送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说明
(一)论文、著作等业绩统计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二)在岗时间未满一个聘期的人员,参加聘期考核,部门只写鉴定,不定考核等次。
(三)聘期内职务晋升人员,以考核第二轮所聘岗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同时兼顾新岗位的工作表现。
(四)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动人员,以考核聘期内工作时间较长岗位的目标任务为主,兼顾其他岗位的工作表现。
七、有关要求
(一)聘期考核工作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调整、工资待遇及续订聘用合同等主要依据,部门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工作。
(二)加强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规定,考核工作应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